为期四个月的珠江流域禁渔期正式结束。在此期间,广东省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执法机构严格落实禁渔制度,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,取得了阶段性成果。据统计,全省共查处违反禁渔制度案件218宗,有效保护了珠江流域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,为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禁渔期是养护水生生物资源、保护生物多样性、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措施。珠江作为我国南方重要的水系,其渔业资源的健康状况对区域生态平衡和渔民生计至关重要。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及下属渔政队伍在禁渔期间,通过水上巡查、陆上检查、群众举报、技术监控等多种方式,构建了立体化监管网络,重点打击使用电、毒、炸等禁用方法以及“绝户网”等禁用渔具进行捕捞的违法行为。查处的218宗案件,涉及非法捕捞、销售非法渔获物、使用违规渔具等多个方面,对不法分子形成了有力震慑。
值得注意的是,在强化捕捞环节监管的广东省相关部门也加强了对源头——渔具销售市场的规范管理。执法人员在巡查中,重点检查渔具商店、网具加工点等场所,严肃查处销售、制造禁用渔具(如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渔网、电鱼设备等)的行为。通过市场源头管控,切断违规渔具的流通渠道,从根源上减少非法捕捞工具的可及性,这是实现“禁渔令”落地见效的重要一环。许多地区还开展了普法宣传,向渔具经营者及渔民普及相关法律法规,明确告知禁用渔具的种类和危害,引导其自觉守法经营和生产。
此次禁渔执法行动呈现出几个突出特点:一是部门联动高效,渔业渔政、公安、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作战,形成了执法合力;二是科技赋能明显,运用无人机、视频监控、在线巡查等信息化手段,提升了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的效率与精准度;三是社会共治参与,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奖励机制,鼓励群众参与监督,营造了保护渔业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。
禁渔期的结束并不意味着监管的松懈。广东省将进入渔业资源养护与合理利用并重的新阶段。一方面,将继续保持对非法捕捞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,防止“解禁”后出现掠夺性捕捞;另一方面,将科学指导渔民进行合规生产,并持续关注渔具销售市场的规范化运营,确保只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法渔具得以流通和使用。将继续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,加快恢复珠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。
本次珠江禁渔期的顺利实施与严格执法,特别是对218宗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对渔具销售环节的有效管控,彰显了广东省保护水域生态环境、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心与能力。这不仅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具体行动,也为珠江流域渔业的长期繁荣和渔民的可持续生计提供了坚实保障。